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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情况通报
2021-05-21 10:23     (点击: )

       根据工作安排,从2020122日开始,国有资产管理处对纳入第一阶段固定资产盘点范围的40多个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,完成了第一阶段资产清查工作,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:

       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,在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,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,截止目前:教育干部培训部、软件学院、图书馆、组织部、审计处、统战部、工会、党群党总支、行政一党总支、行政二党总支、外事处、招标采购办公室、保卫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处已经按时完成本部门的清查工作。党委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学生处、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、离退休工作处、团委、校长办公室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发展规划处、招生就业处、财务处、基本建设处、环境经济学院、健康管理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教师教育培训部、工商管理学院、金融学院、旅游管理学院、音乐学院、质量管理中心、综合档案馆、教师发展中心已基本完成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,有待进一步完善。

       202161日开始第二阶段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,盘点范围是未列入及未完成第一阶段盘点工作的单位,请各单位准备好相关账表,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,为实现我校资产动态监督管理,合理有效配置资产资源,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创造条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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